时间:2022/7/11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点击蓝字   根据《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,每年1月1日至5月10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、7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夏季森林防火期。今年以来,春防期间全市发生3起森林火灾,受害森林面积约28.3亩,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7.14%、75.77%。受高温天气影响,夏季是打好防范森林草原火灾攻坚战的关键期。

预计出现22至42天

四级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

  据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从目前掌握的信息研判,今年夏防形势较去年更为严峻。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:

  ①晴热天气偏多。当前,受副热带高压影响,预计7日至11日,我市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;海拔米以下地区日最高气温将达35~39℃,局部可达40~42℃,西部及东北部的部分区县日最高气温将接近或超过历史同期极值。

各地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逐渐升高,预计7日至11日将达到三至五级(较高至极高危险),中西部及东北部部分地区可达极高等级。

预计夏防期间,气温总体较常年偏高,将会出现22至42天的四级(高度危险)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,其中五级(极高危险)持续时间可达10至15天,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极大。

  ②可燃物载量逐年累积。随着森林资源总量的不断增长,采伐和抚育减少,林区枯枝落叶堆积越来越多,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大。加之高温连晴,坡度较大、土壤较薄的林区,草本植物和小灌木会迅速干枯,极易引燃蔓延造成森林火灾。

  ③林区活动人员增多。随着高温伏旱天气到来,大中小学生放假,进入林区避暑纳凉、康养旅游的人员大幅提升。加之当前是林业生产作业高峰期,野外火源点多面广,监管难度上升。

发布君提醒

森林防火

是每个公民和林区经营主体

应尽的责任和义务

市民进入林区及林沿活动

要做到“森林防火十不准”

↓↓↓

SAFE森林防火十不准请牢记

一、不准携带火种进山、进林区;

  二、不准在山边、林内烧灰积肥、烧荒、烧田埂地边杂草;

  三、不准上坟烧纸、烧香、点蜡烛、燃放鞭炮;

  四、不准烧火驱兽和用明火枪狩猎;

  五、不准在林地吸烟、野炊、烤火、打火把照明;

  六、不准在林区劈灌烧煤、砍柴烧炭;

  七、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、爆破等易燃作业;

  八、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、运输等生产作业;

  九、不准小孩、痴、呆、傻人员在林区玩火;

  十、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、旅游、祭祀、庙会等活动时用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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